案例
張先生于2022年5月購買了一份健康保險,投保時保險公司要求其填寫健康告知問卷,詢問其是否有既往病史、是否曾住院治療等。張先生在填寫問卷時,隱瞞了自己曾因高血壓住院治療的情況。2023年3月,張先生因突發心臟病住院治療,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保險公司在調查中發現張先生投保前曾因高血壓住院,但未如實告知,因此拒絕賠付保險金。
風險分析
根據《保險法》第十六條規定,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,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,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或拒絕賠付。張先生因未如實告知健康狀況,導致保險公司拒賠,不僅無法獲得保險金,還可能面臨保費損失。
風險提示
1.如實告知健康狀況
投保時,消費者應如實填寫健康告知問卷,包括既往病史、住院記錄、體檢異常等。即使是一些看似輕微的疾病,也可能影響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。
2.不要抱有僥幸心理
有些消費者認為隱瞞健康狀況不會被發現,但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通過醫院記錄、體檢報告等渠道進行調查,隱瞞行為很容易被識破。
3.了解保險條款
投保前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,特別是關于健康告知和理賠條款的內容,確保自己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。
案例啟示
張先生的案例提醒廣大消費者,投保健康保險時務必如實告知健康狀況,如果消費者有既往病史,可以選擇針對特定人群的健康保險產品,選擇適合的產品,避免因隱瞞信息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。
溫馨提示
保險是一種風險管理工具,消費者在投保時應秉持誠信原則,如實告知健康狀況,確保保險合同的有效性。同時,選擇正規保險公司和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,才能真正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。